1、炸药大路镇雷管箱是爆破器材使用现场用以存放雷管和零散(非整包))炸药的设施。雷管和零散炸药应分别存放于不同的活动大路镇雷管箱箱内。
2、作业期间,活动大路镇雷管库由爆破员或安全员保管或监管。存放炸药和导火索的大路镇雷管箱的尺寸以大于一包炸药的尺寸为宜,存放雷管的作业保管箱以置放一盒火雷管或20发非电导爆管的大小为宜。雷管箱的材质应采用铝合金、铜、木头等抗静电材料。
3、炸药雷管箱应放置在露天无设施存放爆破器材使用现场附近,可以露天存放当天使用的整箱整包的炸药,但应有防雨、防晒且保持通风的简单措施。
4、炸药周围应设立警戒标志,并由安全员监管,严禁非作业人员接近。对于爆破器材用星较大,当天装药难以完成,确需在使用现场存放爆破器材过夜的,必须报县级公安机关危险物品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存放。
5、存放场地应选择在安全的地方,炸药堆与置放雷管的活动雷管箱的间距应大于25米,炸药堆附近应清除杂草、杂物,严禁烟火。炸药堆外部应覆盖防静电的物品或搭简易帐篷,并必须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落实足够的监管人员,实现不间断看守。